
服务宗旨:
“于细微处见真情”是红领对客户的服务口号。客户购买红领服饰系列商品,不仅可以享受到红领卓越的品质,还可以享受到红领优质的售后服务。红领客户服务部随时接待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为客户提供热情的服务及相关咨询。
售后服务承诺:
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红领品牌信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公司作出以下售后服务承诺:
一、购买红领商品后未实际穿用,并保持原有完整包装的(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除外),可在七日内凭购物凭证到原购买地点给予退换(如为可做现金使用的红领金卡,只退卡、不退款)。
二、消费者购买的红领商品在下列期限内,经鉴定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,均给予免费返修;不能返修的,可凭购物凭证给予折价调换(折旧费的标准每天为商品零售价的0.2%):
(1)西服、皮衣、羊绒大衣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六个月(自售出之日起)。
(2)休闲服、西裤、休闲裤、茄克、衬衫、领带、羊毛衫、T恤、皮具类的质量保证期限为三个月(自售出之日起)。
三、红领西服套装、休闲服、西裤:
(1)西服套装、休闲服、西裤返修期限为: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。
(2)因消费者穿着不当造成损坏的,在确认可以返修的情况下,“红领”按成本收取维修服务费。
四、“红领”给予调换商品和提供返修服务。正常情况下:山东省内保证在十五天内完成;山东省外保证在二十五天内完成。如因客观原因延误交付的,“红领”会及时与消费者沟通、说明。
五、不属于“红领”承担责任条例:
(1)消费者自己损坏的。
(2)消费者自行改装而失去原样的。
(3)干洗、印染行业造成的服装变形、变色、缩水、脆化、隐迹重显或损坏的。
(4)其他不属于“红领”造成的问题。
六、红领售后服务承诺适用范围:
(1)购物凭证过期、丢失或涂改的,不享受此售后服务承诺。
(2)此承诺适用于零售方式售出的红领商品。
(3)红领团体订购商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和有关团购合同的约定执行,不适用此承诺。
七、消费者对红领售后服务处理办法有异议或由此产生纠纷的,均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。